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规划建设部、九华山风景区环境资源保护处、开发区建设局、平天湖风景区建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池政办秘〔2025〕25号)的要求,我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非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经研究,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2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1件市政府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二、4件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3件市政府部门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2001-2025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2.2001-2025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
3.2001-2025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目录;
4.2001-2025年度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非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
5.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026年7月2日